“天干物燥,小心火燭”。秋冬季節用火用電用氣增多,歷來是火災事故高發期。據央視新聞報道,2021年全國共接報火災74.8萬起,死亡1987人,受傷2225人,直接財產損失67.5億元,與2020年相比,財產損失上升了28.4%。據統計,近五年平均每年冬季發生火災20.4萬起、死亡995人,分別占全年的57.2%、62.9%,明顯高于夏季節。
為了提升全民防火意識,防患于未然,我國將每年的11月9日定為消防安全日(與火警電話119相同)。消防安全日前后全國會進行集中的科普與消防安全工作的布置,目的是降低火災發生的可能性、減少火災發生帶來的損失??破杖盏脑O立是對火災風險的防范,這一點與保險有著異曲同工之處——保險具有防災防損功能,保險人可以通過提供損失管理服務幫助被保險人對潛在的損失風險進行預測、分析與評估,提出合理的事前預防方案和損失管理措施。
前文提到,僅去年一年因火災引起的直接財產損失就高達67.5億元。作為社會最基本的組成單位,家庭面臨的風險日益增加,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我們在進行家庭保險規劃的時候,會詳細分析每一個家庭成員的風險點,并配備對應的保險產品,其實家庭財產也理應被規劃其中,成為家庭理財規劃另一重要組成部分。今天我們將介紹一類每個家庭都需要但卻常常被忽視的保險產品——家庭財產保險。
家庭財產保險,簡稱家財險,是指以個人所有、占有或負有保管義務的位于指定地點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財產保險。
關于家庭財產保險,我們整理了幾個常見的誤區
誤區一:萬物皆可投保
投保第一課:了解風險。很多人在對風險的定義這里其實就出了問題。風險≠損失,風險是一種不確定性。買股票虧損10000元,這是損失。買股票可能賺錢、可能虧錢、可能不賺不虧,這是風險??梢钥闯?,風險的存在可能導致三種情況:獲利、損失、無損失。我們把存在損失可能性也存在獲利可能性的風險稱為投機風險,把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機會的風險稱為純粹風險,純粹風險只導致兩種后果:損失或者無損失。保險公司可以承保的風險稱為可保風險,個人或企業通過保險方式轉移給保險公司的風險通常為純粹風險,但保險公司并不會承保所有的純粹風險。
投保第二課:保險姓保。常常提到“讓保險姓保,回歸本源”,這很好的解釋了保險的基本功能是風險保障功能,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保險公司只承??杀oL險。在金融投資上常常遵循的一個原則是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這樣做的目的是將風險分散化,保險就是分散風險最好的工具之一。
家庭財產又可以被劃分為可保財產、特約可保財產和不可保財產,只有前兩項才可以投保。具體介紹整理如下:
1.可保財產
為被保險人所有、使用或保管的、坐落于保險單載明地址房屋內的下列財產:
(1)房屋及其室內附屬設施(如固定裝置的水暖、氣暖、衛生、供水、管道煤氣及供電設備、廚房配套的設備);
(2) 室內裝潢;
(3)室內財產:家用電器(包括安裝在房屋外的空調器和太陽能熱水器等家用電器的室外設備)和文體娛樂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2.特約可保財產
下列財產未經保險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的,不屬于家庭財產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
(1)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財產;
(2)存放于院內室內的農機具、農用工具、生產資料、糧食及農副產品;
(3)個體勞動者存放在室內的營業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4)經保險公司同意的其他財產。
3.不可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屬于家庭財產的保險標的:
(1)古幣、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2)票證、有價證券、古書籍、文件、賬冊、圖表、技術資料、電腦軟件及電子存儲設備和資料,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3)日用消耗品、商業性養殖及種植物,各種交通工具;
(4)用于從事工商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財產,比如建筑材料;
(5)手表、各種磁帶、磁盤、影音激光盤;
(6)存放于地下室、獨立于居民樓的儲藏室的財產;
(7)存放于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稈、蘆葦、竹竿、帆布、塑料布、紙板等為外墻、屋頂的簡易屋棚及柴房;
(8)非法擁有的財產。
(9)政府有關部門征用、占用的房屋,違章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處于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誤區二:保險就是這也不保/賠,那也不保/賠
常常聽到一些消費者對提起“保險”二字就深惡痛覺:保險就是騙人的,只收錢,不辦事。
其實每一個保險產品都有其專門針對的風險,不存在一個保險產品涵蓋所有的風險,在投保之前首要任務就是搞清楚你投保的產品具體能夠承保哪些風險、將哪些風險排除在外了,即保險責任是什么?除外責任有哪些?
家庭財產險可以承保的責任主要有兩類:災害損失險和盜竊險。
災害損失險規定的保險責任包括:火災、爆炸、雷擊、冰雹、洪水、海嘯、地震、泥石流、暴風雨、空中運行物體墜落等一系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
盜竊險的保險責任是指在正常安全狀態下,留有明顯現場痕跡的盜竊行為,致使保險財產產生損失。
誤區三:家庭財產保險怎么賠付
成功投保并不是保險服務的結束,恰恰是保險服務的開始。我們都不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財產遭受任何風險,但是如果真的遭受損失,也要清楚如何理賠。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切的財產保險賠付均是基于損失補償原則,即“有損失,有賠償”。這是財產險區別于人身險的地方。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不得超過保險金額。對于被保險人的合理施救以及保護費用的最高賠償金額,亦以不超過該保險的保險金額為限。如有特別約定,保險公司對房屋的損失仍采取比例分攤方式進行賠償。
以上是關于家庭財產保險的簡單介紹,更多財產保險以及保險基礎知識的內容詳見S1《保險基礎知識——保險銷售人員必讀》